白本
所属分类: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书名。即未经内阁票拟而进呈给皇帝的本章。清制,京内、京外本章均先至内阁,由内阁票拟处理意见之后,再进呈皇帝阅定,发下批红,交六科发抄,分送有关衙门执行。惟有清初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本章及题报重大叛逆事件的本章例外,内阁照例不予票拟,而是白本呈进御览,由皇帝亲自决断处理。对此,在康熙十八年(1679) 十一月二十二日及康熙二十四年六月十四日之起居注册内均有具体之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