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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面
所属分类:
文书档案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代军机处文书处理术语。雍正七年(1729),一谓雍正八年,军机处成立以后,奏折逐渐成为国家正式的上奏文书。此后,凡官员奏折除留中不发者外,均交军机处抄录副本,称为录副奏折,或简称录副。抄录之事,一般由方略馆供事担任。若是密折及用寄信传谕之原折,或其折上有应行保密之朱批者, 则由军机章京抄录。各折抄毕,各章京执正、副二折互相读校,并于录副奏折封面注明系某人所奏某事,还需标明朱批月日及交或不交字样,称为“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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