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名。用于祭祀大社、大稷之神。源于远古,唐《通典》载:颛顼祀共工氏子句龙为社,烈山氏子柱为稷。唐、虞、夏因之, 西周制成,天子立三社。以后历代帝王均将社、稷作为国家政权的象征而祀之。清代社稷坛位于端门外之右,北向,坛制方, 二层, 高四尺, 上层方五丈,二层方五丈三尺,四出陛,皆白石,各四级。上层筑五色土,中黄、东青、南赤、西白、北黑, 土由涿霸二州、房山东安二县预办解工部,会同太常寺验用。内方七十六丈四尺、高四尺、厚二尺,四面各一门,楔阈皆制以石,朱扉有棂。外西南有神库、神厨各五间,井一,均东向。坛垣周二百六十八丈四尺。内外丹雘, 覆黄琉璃。北三门, 东、西、南各门一。循垣东北隅有东向正门一,左右门各一,相对阙右门,为皇帝躬祭出入之门。坛西门外有宰牲亭三间,东向。井一,垣一重, 门一, 北向。西南有奉祀署,东西各三间。东南为社稷街门五间,与午门前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