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公告
清史综览
图书出版
文史综览
学林漫步
数字图书馆
首页
新闻公告
新闻资讯
工作动态
清史综览
清史纂修
清史研究
清史参考
清史百科
图书出版
新书信息
图书评论
史学著述
多媒体库
幕影流光
舆地图典
期刊汇编
文史综览
历史千年
论著索引
野史大观
清史遗踪
学林漫步
学者书林
研究刊物
数字图书馆
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书籍与作品
|
钦定回疆则例
搜索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分享
QQ好友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钦定回疆则例
所属分类:
书籍与作品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书名。嘉庆十六年(1811)奉敕撰,嘉庆二十年成书;道光十三年(1833) 奉敕续修,道光二十二年重订刊印。凡八卷。清代称新疆南部维吾尔等族人民居住地区为回疆,其一应事务由理藩院徕远清吏司管理。该书记录了乾隆、嘉庆、道光年间回疆的建制、政令及职官、礼仪、朝贡、财税、钱法、仓储、军亩等典章条例, 是清政府治理回疆的重要行政法规。
Previous
中秋帖子
月五星相距...
Next
其他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