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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商船执照
所属分类:
商贸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据名。清代发给出海商船的凭照。按定制,凡出海贸易之商船,应报明海关监督及该管地方官。经地方官严查,申报者确系本地殷实良民, 并取具保结, 方准其依式修造船只。并应取具船主不将船租与匪人之甘结,将船只烙号刊名,查明在船人口是否与例相符,然后填给执照。商船出海时,必呈官验查执照后放行。若遇船上舵工水手偶有事故,该船户就近招募,须出具保结赴海关及厅、县请照顶补,挂号造册,回船之日销号。沿海出洋贸易之船,均于出口时验照挂号,回船时复验销号,以防止诡名顶替及违例多带舵工水手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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