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帖
所属分类:商贸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文据名。旧时各牙行或牙商之营业执照。清制,牙行须呈请官府批准领取牙帖方准经营,并按帖纳税。各行不得超额发帖,亦不得以此行之帖行于彼行之业。牙商领帖开业后不准随意退帖过户,如本人确已病故或年老有疾无力经营者,方准革退另募。参见“牙行”、“牙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