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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法
所属分类:
权量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衡器名。即户部颁发之砝码。清代全国各项财政收支,凡属银两皆用天平为衡器。砝码例由户部定式,由工部铸造,颁给各省司、道、盐政、关差等处正、副各一,称为部法。各州县应用砝码,以司存之部法较铸正副各一,呈督抚验准后颁给,副砝码存储备验,正砝码使用。凡各省解送京饷、协饷等项,该布政司应将部颁之副砝码面同解员较准封固钤印,随饷银赍带。饷到之日,该解员将所封带之砝码连封呈验拆较,俟两处砝码相符,再行弹兑所解银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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