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斛
所属分类:权量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代量器之一。即京、通各仓收米所用之斛。清制,坐粮厅收兑漕米用“洪斛”,各仓用仓斛。凡正兑米洪斛每石合仓斛一石二斗五升;改兑米洪斛一石合仓斛一石一斗七升。所余之数,即系耗米之数。参见“余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