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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脏
所属分类:
马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马政名。清制,凡各省营马倒毙合例者,每匹应分别缴回马皮及内脏折价银两,谓之皮脏。至每匹扣缴数额,各省标准不同:江南督标一两五钱,提标、镇标一两,江苏抚标九钱二分有奇,安徽抚标一两二钱,湖北、湖南一两,其余各省均五钱。凡此皮脏变价银两,即于买马给价时照数扣除,并于奏销册内造报核查。惟营马差遣口外或在军营倒毙,均免扣皮脏变价银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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