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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寝岁修
所属分类:陵寝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代陵寝工程制度。工部重要职责之一。岁修属于每年一般性日常修缮, 其东陵、西陵岁修工程,每年十月,由陵寝衙门造报,由工部奏请钦派本部侍郎二人分往查验后,即由所在陵寝衙门负责兴工,工竣则向工部报销。凡属大修工程,则由工部奏请另派大臣负责承修。盛京三陵工程银数在万两以下者,由盛京将军会同盛京工部侍郎查验,奏明兴修;万两以上者,奏请钦派大臣敬谨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