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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炮车存储之制
所属分类:军需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兵制名。清制, 八旗汉军炮车分储炮局、内外城门楼。镶黄旗、镶蓝旗炮局, 各存二十四辆; 正黄旗、正红旗、镶红旗、正蓝旗炮局,各存三十六辆;正白旗、镶白旗炮局,各存三十五辆;内城九门城楼,分储五十三辆;外城七门城楼,分储三十五辆。五年小修、十年大修。每届应修之年,工部委员前往各处,将炮车露明损坏处所详细开单呈递,核计应需工料之数,撙节修理,工竣题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