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封
所属分类:爵位封号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爵位制度名。清制, 凡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缺出,由宗人府从其子嗣内挑选人才、骑射、清语优者数人,无论嫡庶,引见钦定,承袭爵位,称为袭封。初以嫡子孙承袭;无嫡子孙,方准庶子孙承袭;如无庶子孙,则准以亲兄弟及亲兄弟之子承袭。至大宗原袭之子孙因罪降革,其先世原爵若系军功得封者,准以旁支子孙承袭。亲王以下至奉恩将军死后,即以应袭之子承袭,不拘年限;如年已二十岁尚未袭封,先与余子同授封爵,俟袭封时仍予应袭之爵;如果应袭之爵与先前所封之爵相等,即改授封为袭封,换给诰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