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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勒府规制
所属分类:建筑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顺治九年(1652) 定,贝勒府第基高六尺,正门三间,启门一。堂屋五重,各广五间。均用筒瓦,压脊为狮子与海马。门柱红青油饰,梁栋贴金,彩画花草。余与郡王府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