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学司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巡警部所属五司之一。光绪三十一年(1905)九月置。设郎中一人总理司务。下设二科,各设员外郎一人、主事及书记官、司书生等分办本科事务。其二科的具体职掌是:课程科,掌管审定各级巡警学堂章程,考核警官学业成绩及注册、给凭等事;编辑科,掌编译各国警察法规及各种警学书籍。光绪三十二年九月裁撤,所管事务归民政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