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处
所属分类:机构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① 清末巡警部直属机构。掌稽查坛庙警卫、城区违警事件及各厅局之事。光绪三十一年(1905) 九月置。设总办、会办各一人总领处务,帮办二人佐之,委员三十四人分办一应事项。② 清末京师习艺所内部机构。亦称“稽巡处”。掌稽查看守长以下各职一切应行事宜,以及收发犯人、配置看守勤务等事。参见“京师习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