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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课
所属分类:
荒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制,民间农桑之业,各地方官有责励劝,凡劝课果著成绩者,三年后准予议叙;若不实心,以溺职论处。并规定,每一州县酌设老农数人,董率农民勤耕,每三年察举老农之勤劳俭朴无过犯者一人,请给八品顶戴以荣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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