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民
所属分类:户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代称内地各省的居民为腹民。与居于沿边各少数民族称边民相对。清制,统计民数时,腹民需按丁口计。凡民,男子称丁,女人称口。男子及十六岁为成丁,未及成丁者亦称口。丁口均系于户。清中期以后,各边番、回、黎、苗、傜各族社会生产逐渐得到发展,遂皆改原以户计为按丁口编入民数。参见“边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