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户
所属分类:户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内务府三旗银两庄头处所辖带地投充人之一种。顺治初年于京畿一带设投充苇户七名,每名带地四十亩至三顷五十亩不等,共地一百四十九顷八十二亩一分。按地肥瘠,每亩征银一分或五分、八分不等,除每年向内管领处交纳芦苇四万三千七百五十二斤折抵银两外,仍向广储司银库纳银五十二两有余。此后地亩时有减少,迨光绪年间实有地一百二十五顷四十六亩有奇,每年交纳芦苇八千零六十三斤,余外交纳银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