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民
所属分类:户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代称居于沿边地区的少数民族为边民,是与居于内地的腹民相对称。清制,凡统计民数,边民不计丁口,而以户计。自中叶以后,各少数民族社会不断发展,居于远僻地区的番、回、黎、苗、傜等民族,亦改为按丁口编入民数。但三姓所属赫哲族、鄂伦春等五十六姓,甘肃各土司,西藏邛布噶鲁族等三十九族以及乌里雅苏台所属唐努乌梁海贡貂户,科布多所属阿尔泰乌梁海贡貂户等,则仍以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