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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俸官
所属分类:
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清代京内各部院衙门在司员上学习行走之官员,于三年学习行走期内不属实授官员,只发半俸,故称半俸官。半俸官在三年学习行走期满, 经本衙门堂官奏留, 奉旨实授之后,即发给全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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