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缺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清制,官员因故经奏准或咨准而离职者称为开缺,亦即免职。如汉员京官因病请假,准开缺回籍调治。官员丁忧守制或侍亲终养等,均准开缺回籍。开缺不属于处分,病愈及事毕均可起复, 或回原衙门继续供职, 或坐补原衙门之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