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考
所属分类:官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清代对翰詹官员的考核制度。始行于顺治十年(1653),不定期,或三五年,或十余年一次。考试及期,均于数日前降旨宣布,降旨以后,即不许告假或报病,违者处分。应参加考试人员,翰林院自侍读学士以下至检讨,詹事府自少詹事以下至左右赞善。其他官署人员,即使是翰詹出身亦不参加考试,因此大考亦可称为翰詹大考。试期一般在春季或夏季, 地点在太和门、乾清门、保和殿或圆明园,康熙时也曾在畅春园举行。考试内容有律赋一、史论一、七言八韵律诗一。以白折书写,一日之内交卷, 乾隆二十八年(1763) 始行弥封。考试后钦差大臣阅卷,拟定名次进呈,带领引见。考列一等者限定四至五名, 均可超级升用;考列二等之前茅者,或得应升之阶,或给予蟒缎之类赏赐,二等后列者则照旧供职;考列三等者,轻者罚俸,重者降黜有差;考列四等者降调休致;不入等者革职。谚语谓之“翰林出痘”。《道咸以来朝野杂记》等书内也有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