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① 会试主考官。清初, 拣选阁部大员四人或六人多至七人充任,后改为二三人或四五人。咸丰后,简为四人,一正三副,遂为常例。其次序用正、大、光、明四字为别,以翰林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及一二品官充任。总裁为会试之主持者,其职责是专主衡文,决定考生之去取,拟定中者之名次。试毕,仍回原任。② 总领修书官。始于元修宋、金、辽三史之时,设都总裁、总裁等职领其事。清代凡官修较大之书,如明史、国史、实录、圣训、会典、方略、一统志、四库全书、玉牒等, 皆设总裁、副总裁总领馆事,分别由王公、大学士、军机大臣及尚书、侍郎等一二品大员充任,无固定员额,修书则设,书成则撤。③ 清末一些新置衙署,也设有总裁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