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事
所属分类:官名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名。全称“大理寺评事”,为大理寺属官。始置于隋,其后历代沿置。清代于大理寺堂上设堂评事一人,满员,秩正七品,掌缮左、右寺之题本、奏折,接收在京衙门之文书。又于左寺及右寺分置左、右评事各一人,汉员,秩正七品,例由知县、直隶州州同升任,分核刑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