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厂
所属分类:关税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税关名。清代户部所属税口之一。额定税银三万三千两,另定赢余银一万二千两。凡商船货物, 按梁头丈尺科税; 梁头五尺征银三钱,六尺征银三钱八分,七尺征银六钱二分,八尺征银八钱八分,九尺征银九钱六分,满丈征银一两二钱四分等,按尺递增,直至梁头二丈五尺,征银二两。盐船也按梁头丈尺征银,与空船相同。有随带小五脚船者,每只征银一钱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