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名。清代紫禁城内东六宫之一,为康熙二十五年(1686) 按明代规制重建,嘉庆七年(1802)曾经修缮。其宫正殿面阔五间,进深三间,黄琉璃瓦单檐歇山顶, 东西有配殿六间。后殿亦五间, 也有东西配殿各三间, 东水房三间。此宫向为清代妃嫔所居之处,道光二十五年(1845)五月二十二日亥初遭火灾,同治十一年(1872) 修建。宣统元年(1909) 兴修水殿,四周浚池, 引玉泉山水环绕之,名为灵沼轩,俗称水晶宫,至宣统三年冬尚未毕工。水晶宫立中央,有三层,每层九间,四角各有一亭,计三十九间。以铜作栋,以玻璃为墙,四望空明,入其中者如置身琉璃世界。墙之夹层中置水蓄鱼。下层地板亦以玻璃为之,可俯视池中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