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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竣
所属分类:
工程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工程用语。即工程施工完毕之意。清制,凡工程完工,均应及时核销。重大工程还需钦派大臣查验后方可核销。题案工程须题销,咨案工程则咨销,均造册送工部核销。京内千两银以上重大工程,由承修大臣奏派钦差大臣查验,如与原估相符,准送工部核销。各省汛地添建营房、墩台等,千两银以上由督抚具题,千两银以下报明兵部汇题,待覆准后,方准其动工。工竣,报工部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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