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公告
清史综览
图书出版
文史综览
学林漫步
数字图书馆
首页
新闻公告
新闻资讯
工作动态
清史综览
清史纂修
清史研究
清史参考
清史百科
图书出版
新书信息
图书评论
史学著述
多媒体库
幕影流光
舆地图典
期刊汇编
文史综览
历史千年
论著索引
野史大观
清史遗踪
学林漫步
学者书林
研究刊物
数字图书馆
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赋役
|
匠班银
搜索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分享
QQ好友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匠班银
所属分类:
赋役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代由匠户向官府交纳的代役银。清沿明制,将各种手工技艺之人编为匠户,著于匠籍。不久又按明代成化以后成例,征收匠班银以代为供役。康熙三十六年(1697) 逐渐将此银摊入地丁征收。雍正年间普行摊丁入亩之制,匠班银遂名存实亡。
Previous
尽收尽解
辽镇额银
Next
其他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