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费银
所属分类:赋役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赋役名。清代征收漕粮中的一项加征。其时江西省各有漕粮之州、县,凡有县、省两仓者,每石统征仓费银四厘;只有县仓者,每石统征银二厘。均以十分之三留为岁修仓廒之用,所余七分,解存道库,以备大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