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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品官员冠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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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品官员冠服制
所属分类:
服饰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顺治二年(1645) 定:七品官冠用起花金顶,中嵌小蓝宝石。带用素银圆版四片。乾隆朝改定服制规定:七品文职官员,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小水晶一,上衔素金。吉服冠顶亦用素金。补服前后绣,朝带为素银圆版四片。蟒袍通绣五蟒四爪。雨冠中用青色, 红缘。雨衣、雨裳为青色。余皆如文职六品官服制。武职七品官员,补服前后绣犀牛,余皆如七品文职官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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