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官监
所属分类:帝后与宫庭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机构名。明置,为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营造宫室、陵墓等工程,供备铜锡妆奁器物及管理冰窖等事。清顺治十年(1653) 六月仿明二十四衙门之制, 设十三衙门, 内官监仍为其一,惟职官以宦官和上三旗包衣人员兼用,职掌亦不相同。顺治十七年改为宣徽院, 康熙十六年(1677)改称会计司,为内务府七司之一。参见“会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