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
所属分类:帝后与宫庭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① 官名。《史记· 五帝本纪》: 黄帝 “置左右大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殿中省为中御省, 主官称中御大监。古人写“太” 常作 “大”, “大监” 当为“太监”。辽代设太府、秘书、都水等监,其长官皆称太监,官秩从三品。元代太府、中尚、章佩等监亦然。明代设宦官二十四衙门,各设掌印太监领之,其属官亦称太监,如提督太监、秉笔太监、随堂太监、掌司太监等。②宦官的专称。历代的太监, 均以宦官充任, 故习称宦官为太监。清康熙之后,太监已不是官员,而是对阉割后在宫内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男姓奴仆的专称。清统治者吸取前代宦官擅权的教训, 裁其名额, 削其权势,并规定其不得干预政事和交接外官,未奉特旨不得出京,镌之铁牌,载之会典,违者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