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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地
所属分类:
地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土地制度名。番户所有的土地。清代将甘、川、云、贵等省边境各少数民族编入番户,他们所有的土地称为番地,属于民田之一,但禁民置买。番地科则较普通民田为轻,每亩科粮四合至三升不等、草二分一厘五毫至三分不等。每户输银三钱、粮一斗至二斗五升不等。又台湾高山族被称为番族,亦编为番户,其地亦称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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