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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田成熟地
所属分类:地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土地制度名。本是荒芜的土地,经过民人开垦后,逐渐成为可耕种的熟地,称之为荒田成熟地。凡报垦的荒地,有的经垦种多年后可以变成熟地,也有的经多年垦种,仍然颗粒难收,或收成极低,从而不能称之为熟地。清制,若民人报垦后,垦种多年尚不成熟地者,可以呈报地方官予以开除,从而即可不计年升科。若地方官以荒报熟而邀功,或以熟报荒而隐赋,均予严加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