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赋田
所属分类:地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土地制度名。亦称“民田”、“民地”、“民赋地”。即民户所有的并按定则纳赋的田地,故称之民赋田或民赋地, 一般是与官田、学田、祭田等相对而称。民赋田之科则各省不一, 如直隶省民赋田每亩科银八厘一毫至一钱三分余不等,米一升至一斗不等, 豆九合八抄至四升不等,而江南苏松等州县之田赋银米之数,则远高于直隶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