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官
所属分类:称谓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雍正五年(1727),因各部司官在京往往倨慢不恭,出为道府又谦抑过甚,遂令九卿议定仪注:部院司官路遇堂官,应勒马候过;在本衙门办事,堂官高坐,司官侍立说堂(指向堂官陈述公务听候指示)。若事件甚多, 需时较久,司官可席地铺褥, 序坐说堂; 如在朝房办事,堂官席地坐,司官屈一足回话,于堂官前往来,应趋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