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公告
清史综览
图书出版
文史综览
学林漫步
数字图书馆
首页
新闻公告
新闻资讯
工作动态
清史综览
清史纂修
清史研究
清史参考
清史百科
图书出版
新书信息
图书评论
史学著述
多媒体库
幕影流光
舆地图典
期刊汇编
文史综览
历史千年
论著索引
野史大观
清史遗踪
学林漫步
学者书林
研究刊物
数字图书馆
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称谓
|
河员
搜索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分享
QQ好友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河员
所属分类:
称谓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官制名。也称“河官”。指专管治理运河、黄河、永定河等河道的官员。清代治河官员自成系统,其最高长官为河道总督,其下有管河道员,道下有管河厅及汛。清初, 全国设河道总督一人,后来定制设北河河道总督、东河河道总督及南河河道总督各一人,其初为专职,后来北河总督以直隶总督兼之,南河总督以漕运总督兼之,东河总督则为专职。各河道总督之下, 共设管河道员十一人,管河同知二十二人,管河通判十三人,管河州同五人,管河州判十三人,管河县丞三十七人,管河主簿四十二人,管河巡检十一人。
Previous
府佐
河台
Next
其他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