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公告
清史综览
图书出版
文史综览
学林漫步
数字图书馆
首页
新闻公告
新闻资讯
工作动态
清史综览
清史纂修
清史研究
清史参考
清史百科
图书出版
新书信息
图书评论
史学著述
多媒体库
幕影流光
舆地图典
期刊汇编
文史综览
历史千年
论著索引
野史大观
清史遗踪
学林漫步
学者书林
研究刊物
数字图书馆
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漕政
|
晒扬耗米
搜索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分享
QQ好友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晒扬耗米
所属分类:
漕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漕政名。清代征收漕粮中加征耗米名目。清制,各省津贴旗丁,照例于征收漕粮中加征晒扬耗米一项,作为旗丁之津贴。江苏省正兑、改兑项下,每石加征给丁津贴晒扬耗米二升七合六抄;浙江、江西、湖广等省,正兑项下每石给丁二升七合六抄;山东、河南二省正兑项下,每石给丁一升七合六抄。此项耗米永以折色给丁,所给价银,粳米每石按一两九钱,稷米每石按一两七钱,粟米、麦、豆每石按一两四钱。均于道库存剩漕项银两内支放。其所收回耗米,运通交纳。
Previous
短纤
晒扬
Next
其他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