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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运
所属分类:
漕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漕政名。江西、湖广随漕征收作为运丁长途挽运费用之赠贴银米,称为“贴运”。其制,江西省每石征银三分、米七升(嘉庆五年奏准以七成折银,每石一两九钱变价,其余三成留为运丁回空食用)。湖南、湖北二省向无赠贴银,惟于四耗之外加征赠贴米二斗。参见“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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