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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买
所属分类:
仓库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仓库制度用语。清制,各仓储均有定额。各省州县之常平仓及社仓等,储谷出借或出粜后,限期买补归仓。采买常平、社仓之谷,领价后限六个月买齐,逾限不买,即由藩司查取职名咨参罚俸,再限三个月买完。若于灾荒之年,本地粮价增昂,民食缺乏,各地方官筹款赴丰稔省份采买粮米,以备赈济或平粜,亦称采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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