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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漕拨饷
所属分类:财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代兵饷筹拨制度。亦称拨运、截拨。即截留漕粮以拨充兵米。清制,守护东陵兵役及马兰镇标兵丁,并守护西陵兵役及泰宁镇标兵丁,每年共需粟米三万零六百余石,自康熙三十四年(1695)议定,由山东、河南两省漕粮内截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