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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饷
所属分类:
财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兵饷制度。所谓溢饷,即指兵丁已领过饷银后而出事故者, 其所领过之饷, 称为溢饷,例应追缴。例如,凡兵丁逃走,该旗应按月将逃走日期报部, 其所多支之钱粮, 有家长者按日追缴,于次年三月内汇总交纳户部。如果逃走兵丁钱粮无从追缴者,照例应由该管佐领、骁骑校名下分赔六成,该参领分赔四成。又如,八旗兵丁于每月初一日领饷后革退者, 其已支之本月饷银, 免其追缴;如果系在上月底以前革退者, 其多支之饷银即行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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