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拨
所属分类:财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财政用语。即经审核后拨给,常用于各地方官员开列用项, 报经户部核明拨解。清制,各省兵饷,例有春拨、秋拨及冬拨。先由各该督抚于本年内将下年四季及再下一年春季应支数目,预行确估,造具清册,汇同该省实存司库银两,并额征地丁、额征杂税清册各一本,于十月内咨部酌拨,由部按照确数拨给。每春季拨册限二月二十日到部,秋季拨册限八月二十日到部,冬季拨册限十月内到部,春、秋各省以实存之数上报,冬拨则由省估其来岁之兵需, 由部酌而拨之。倘各本省不敷应用,准于邻近赢余之省份通融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