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饷干之款
所属分类:财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财政名。即八旗、绿营官兵俸饷及马匹草料的经费。清代户部每年额定之重大支出有十五项,饷干之款为其中之一。清制,京城八旗官兵俸饷,由八旗俸饷处专核;陵寝官兵俸饷及各处牧群官丁俸饷,归福建司专核;巡捕五营官兵俸饷,由陕西司专核;各直省绿营、驻防官员应支俸薪、马干、心红纸张、蔬菜、米豆、草折等银, 兵丁饷银及官兵本色米豆,由各督抚于冬季将明年夏秋冬及后年春季应需数目,确估造册,汇同司库实存地丁杂税清册,咨部酌拨,由部汇核具题。凡兵马钱粮奏销, 与地丁钱粮, 各为一疏, 同时具题。清代各省驻防八旗及绿营官兵之饷干支出,每年总计为银一千四百八十六万二千九百六十五两有奇、米豆一百四十五万七千四百九十八石有奇、粮料五十一万九千二百一十六石有奇、草一百六十三万四千七百六十九束。其中各省绿营饷干为银一千零八十五万六千六百五十四两有奇、米豆一百零七万六千八百一十四石有奇、粮料二十三万一千零九十一石有奇、草九十三万零三百一十八束;驻防八旗饷干为银四百万六千三百一十一两有奇、米豆三十八万零六百八十四石有奇、粮料二十八万八千一百二十五石有奇、草七十万四千四百五十一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