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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发
所属分类:
财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财政用语。清制,凡需以拨解之款发放者,若应拨之款一时尚未拨到,先以他项之款垫支给发,称为垫发。如盛京五部侍郎养廉银,例应由在京之户、兵、刑、工四部及户部三库饭银内派拨,每岁冬季承领给发。若所领之款届时未到,准予垫发,俟领款到后还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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