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公告
清史综览
图书出版
文史综览
学林漫步
数字图书馆
首页
新闻公告
新闻资讯
工作动态
清史综览
清史纂修
清史研究
清史参考
清史百科
图书出版
新书信息
图书评论
史学著述
多媒体库
幕影流光
舆地图典
期刊汇编
文史综览
历史千年
论著索引
野史大观
清史遗踪
学林漫步
学者书林
研究刊物
数字图书馆
首页
|
清史综览
|
清史百科
|
财政
|
织造之款
搜索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简体版
繁体版
小
中
大
分享
QQ好友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织造之款
所属分类:
财政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财政名。即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之经费。清代户部每年定额支出主要有十五项,织造之款为其中之一。江宁、苏州、杭州三处织造,每年由户部、工部、内务府派办皇帝所用及官用绸缎、纱罗、布匹、制帛、诰轴、逊衣, 办解甘肃绸缎,需用工料、水脚银两及机匠口粮米,均动用正项钱粮,每年造册题销。江宁额定银四万三千三百三十三两有奇、米一万石;苏州额定银六万四千五百两、米一万零七百八十八石有奇;杭州织造无定额,但其于光绪十三年(1887) 曾报销银二十万两有奇,米一万一千三百一十六石有奇。
Previous
给领
变价银
Next
其他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