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仿照西法编练的近代陆军。光绪二十年(1894) 清政府命胡燏棻在天津小站筹练,次年二月募集近五千人,编为十营,聘德国教官按西法训练,号“定武军”,是为新军之始。旋由袁士凯接办,扩编为七千人,改称“新建陆军”。与此同时,署两江总督张之洞也聘德人教练新军,名“江南自强军”。光绪二十七年《辛丑条约》签订后,各省或就防军改编,或在民间招募训练,也相继编练新军。光绪二十九年, 清政府在中央设立练兵处,在各省设立督练公所,将新军编练推行全国。光绪三十年八月,练兵处制订陆军营制饷章,分新军为常备军、续备军、后备军三等,常备军实行镇、协、标、营、队、排、棚建制, 每镇包括步、马、炮、工程、辎重等兵种,额设官兵一万二千五百一十二人;并合两镇为一军,设总统官一人统辖全军。光绪三十一年,又计划全国编练三十六镇,按省分配,统一番号,限年编练。至宣统三年(1911) 武昌起义前夕,全国已编练新军十三镇(一说十四镇)、十八个混成协、四个标和一个禁卫军,以北洋新军为中央军(亦称“国军”),各省新军为地方军。凡新军兵士采取募兵制,对年龄、体格、嗜好和文化程度皆有严格要求;各级军官则多由国内各军事学堂毕业生充任,亦间有少数出国学习军事的游学生。随着全国革命形势日益高涨,倾向革命、反对清王朝统治的新军官兵日多,成为武昌起义和各省光复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