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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海军
所属分类:兵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清末新式海军之一。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于光绪元年(1875) 受命组建,旋派遣留学生分赴英、法等国学习海军,向英、德两国订购军舰。光绪五年在天津设立海军营务处,办理海军事务。光绪六年设天津水师学堂。光绪七年在大沽口建船坞, 并相继在旅顺、威海修筑军港,以丁汝昌统领北洋海军,定兵舰国旗质地章色之制。光绪十四年北洋舰队建成,计有军舰二十五艘,官兵四千余人。设北洋海军提督一人, 驻威海; 左、右翼总兵各一人,各统铁舰为领队。副将以下各官,以所管带舰船之大小、职事之轻重别其品秩,计副将五员、参将四员、游击九员、都司二十七员、守备六十员、千总六十五员、把总九十九员、经制外委四十三员。凡总兵以下各官,皆船居,不设衙署。后屡有调整充实,是清政府最主要的一支海军力量。中日甲午战争黄海海战中,北洋海军遭受重创,继之又在威海全军覆灭。此后虽又购置一些舰船,并设北洋统领及帮办等官, 但已不成军。宣统元年(1909)海军事务处成立后,将南、北洋各舰船改编为巡洋舰队和长江舰队,北洋海军之名随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