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营房
所属分类:兵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5
建筑物名。八旗官兵营房之一。清制,初于京师城外建八旗营房八处,每旗一处,居住满洲、蒙古官兵,称为“旧营房”。乾隆二十二年(1757)复定,旧营房每处增足房屋二千间,内满洲住一千五百间,蒙古住五百间,各按佐领派住,统由管理旧营房大臣管辖。其专管之官,额设旧营房营总满洲、蒙古各八人, 章京满洲、蒙古各八人(皆每旗一人), 骁骑校满洲四十人、蒙古十六人(俱每参领一人),掌分辖营众,约束稽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