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所属分类:幕制 词条创建者: 更新时间:2013-11-04
幕制名。清代自督抚以至州县,均设文案幕席,在内衙(内签押房) 掌管档籍及草拟文移公牍,与长官关系密切,得预闻机要。此项幕席在督抚衙门一般称“文案”,在州县衙门称“书启”,统称文案。晚清时期,督抚等高级官衙之文案幕席,大都委派有官职或候补官员担任,支用公帑,称文案委员,有的职衔甚至相等于道员,则已属于幕员而非幕友。